資質辦理
食品經營許可證
1.申請條件
全市各高校食堂、特大型餐館、中央廚房、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申請食品經營許可,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。并應當符合下列條件:
(一)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、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、銷售、貯存等場所,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,并與有毒、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;(二)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、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,有相應的消毒、更衣、盥洗、采光、照明、通風、防腐、防塵、防蠅、防鼠、防蟲、洗滌以及處理廢水、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;(三)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;(四)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,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,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、不潔物;(五)法律、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
二,申請材料
1.《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》
2.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
3.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、操作流程等文件
4.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、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、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、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、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、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、食品貯存管理制度、廢棄物處置制度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、定期清潔衛生間的制度、定期清洗消毒空調及通風設施的制度等規章制度
5.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,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
6.生產經營場所不在征收范圍內的證明
7.環評文件
三,辦理流程
1、申請:線上在易企網(對非個人業務)申請;線下到所在地縣區食藥監局申請;
2、受理:所在地縣區食藥監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(2個工作日內受理);
3、審核:所在地縣區食藥監局開展現場核查,并轉報市食藥監局窗口(時限:15個工作日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,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,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,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。)
4、審批:市食藥監局窗口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;(時限2個工作日)
5、發證:市食藥監局窗口制作證書并發證;(時限:1個工作日制作證書,24小時內送達)